市场监管政策文件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保健食品换证过渡期届满有关问题的复函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请求明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过渡期届满后未换证有关问题的函》(粤市监食特函〔2025〕1091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