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易璨 , 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级警长,2022级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经侦警务硕士。
编者按 : 在人口老龄化与金融数字化转型深度融合的背景下,“养老型”非法集资犯罪依托社交网络、移动平台、大数据算法等智能技术,呈现出覆盖广、链条长、伪装性强的犯罪形态,不仅增加了犯罪行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也使得“经验驱动”型传统侦查模式难以有效应对。如何破解线索碎片化、资金追踪难、证据固定难等侦查困境,已成为经侦实务亟待回应的现实课题。本文立足公安经侦一线实践,系统剖析此类犯罪的突出特征,深入论证大数据侦查在破解传统瓶颈、实现智能识别、推动前瞻治理方面的核心优势,并结合“金析为证”(资金分析成果证据转化)工作机制,从线索发现、证据固定、资金追踪三个维度提出具体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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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背景下“养老型”非法集资犯罪新特点
(一)犯罪线索的隐蔽化和碎片化
该特点源于犯罪组织架构、作案手段及被害人行为等多重因素的叠加。 一是犯罪组织架构复杂,增加线索识别难度 。犯罪分子借助空壳公司、代持人身份等手段,构建多层级组织体系,刻意割裂实际控制人与表面法人之间的关联,以规避金融监管与执法审查。在此结构下,传统侦查手段难以找到真正的核心责任人,关键主体线索往往藏匿于工商登记与股权关系之中。 二是作案手段的智能化加剧线索分散。 犯罪分子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老年群体的网络行为、消费习惯、搜索记录及社交互动信息深度挖掘,通过数据标签完成用户画像,实施“千人千面”式的精准诱骗。在四川攀枝花“忠粮优选生活馆”诈骗案中,犯罪团伙建立完整的“客户管理系统”,业务员通过上门家访、电话回访等方式摸清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经济能力,并将受害者划分为A类(独居高收入病患)、B类(有基础病中等收入)、C类(健康老人)三类,针对不同类别推荐不同产品。 这种基于用户画像的精准诱骗,让诈骗信息广泛散布在社交平台、短视频和广告推送等媒介中。这些信息高度分散,形式多样,导致侦查机关难以整合碎片化线索、还原完整犯罪链条。 在安徽宿松“某小美”养老加盟诈骗案中,犯罪分子通过抖音等短视频平台发布“银发经济网络达人”培训信息,以“短期挣快钱”为诱饵吸引老年人加盟,单场培训会能吸引200-300人参与。诈骗信息通过线上短视频引流、线下集中培训双向渗透,因参与者分散各地,给侦查机关整合线索、还原完整犯罪链条带来极大挑战。 三是被害人报案滞后,增加线索收集难度 。绝大部分老年群体对投资项目的合法性与真实性识别能力有限,在遭受资金损失后,或因心存侥幸、或因维权路径不清而延迟报案。在这种被动响应模式下,可能导致侦查介入错失黄金窗口期,关键电子证据因时间推移被覆盖、删除或销毁,线索收集严重滞后。
(二)涉案资金流转的追踪难度大
实践中,“养老型”非法集资犯罪资金流转呈现多层嵌套、结构复杂、路径隐蔽的特征,使得资金追踪成为侦查工作中难点之一。一方面,资金流转的隐匿手段增加了追溯难度。 犯罪分子通常借助多级银行账户、虚拟货币交易、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工具,对非法集资所得进行快速拆分、跨平台转移与层层“漂白”。资金在流转过程中频繁变换形态与载体,使其来源与最终去向难以建立稳定关联,传统“由钱找人”的侦查路径在此类复杂流转结构面前难以穿透。上海裔某集团周某标等人集资诈骗案中,实际控制人沈某峰全面掌控资金,集资款进入集中账户后,通过多地养老基地、酒店等实体项目层层嵌套,累计吸收资金50.3亿余元,最终未兑付金额15.4亿余元。另一方面,资金运作嵌入“资金池”模式,掩盖真实流向。 犯罪分子用虚假宣传手段包装所谓的“高收益养老项目”,诱导老年人将资金投入平台设立的集中账户,形成庞大的资金池。但集资款并未投向真实项目,而是在平台控制的多个账户之间循环流转、反复调动,用于支付前期投资者的“收益”或维持平台表面运转。这种“借新还旧”的运作方式,实为典型的庞氏骗局。山西泽州县杨某案中,杨某利用曾任村委会会计和银行信贷员的身份骗取老年人信任,将200余万元集资款绝大部分用于投资非法理财平台,而非其承诺的借款事由,形成典型的庞氏骗局结构。
(三)“温情化”犯罪手段与“情感化”精准诱导
“养老型”非法集资犯罪特殊之处在于其宣传方式、话术设计与行业选择均围绕老年群体的心理特征和生活需求展开,形成“温情外衣+精准收割”的独特犯罪模式。
一是宣传方式的“场景化渗透”。普通的非法集资主要依赖线上广告或电话推销,而“养老型”非法集资的宣传更多是渗透到老年人日常线下活动。犯罪分子往往选择在公园、菜市场、社区活动中心等老年人聚集场所“蹲点”揽客,以免费量血压、赠送鸡蛋挂面等“小恩小惠”建立联系。更为典型的是“会销”模式——以养生馆、理疗店为据点,通过免费体验、健康讲座、低价旅游等方式将老年人引流至封闭会场,在集中造势的氛围中完成洗脑与签约。在湖南龚某案中,犯罪团伙以“398元三天两晚低价旅游”为诱饵,在旅途中召开项目推荐会,由业务员“点对点”跟进,将旅游场景直接转化为营销场景。福建郑某仙案则通过长达数月的请吃饭、陪聊天、送礼品等“温情攻势”,逐步取得老年人信任后再开口要钱。
二是话术设计的“情感化诱导”。此类犯罪的话术核心在于“打感情牌”与“造权威势”。业务员往往以“叔叔阿姨”的贴身服务建立情感纽带,甚至认“干亲”,利用老年人情感孤独、渴望关怀的心理实施“亲情营销”。话术中大量植入老年人关注的健康、养老、减轻子女负担等情感诉求——如“不想成为子女负担”“为自己养老上双保险”“给子孙留份家业”等。此外,犯罪分子还会邀请所谓的“专家”“名医”“成功人士”站台讲座,或冒用“国家扶持项目”“政府批准工程”等名义制造合法假象。如北京通州发生的“以房养老”骗局中,犯罪分子通过层层话术诱导老年人办理房产抵押,将房产变现后投入所谓“理财项目”。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显示,周某标等人集资诈骗案中,犯罪团伙正是以“提供养老公寓、旅居基地”为噱头,针对老年人群体进行精准诱导。
三是行业选择的“泛养老化”与“实体包装”。“养老型”非法集资已渗透至老年人生活的诸多领域,从传统的养老公寓、养老服务,到医养结合、康养旅游、保健品种植,再到墓地销售、旅居地产等。公安部公布的典型案例显示,辽宁李某案以“医养结合”为名,出售可在关联医院、养老院使用的消费卡,两年承诺20%利息,吸收资金高达12亿元;江苏任某案以投资“食叶草”保健品为名,每单3000元60天返还200元收益。值得注意的是,此类犯罪往往都有实体机构作为“马甲”——或注册养老公司,或实际控制养老院、度假村,甚至组织参观豪华基地制造眼见为实的假象,但其实体项目通常是租赁场地,实际投入远低于集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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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赋能“养老型”非法集资犯罪侦查的优势
“养老型”非法集资犯罪呈现出线索碎片化、资金流转复杂化、犯罪手法精准化等显著特征,这使得依赖人工经验和单一数据源的传统侦查模式,在早期发现、资金穿透和全链打击上面临重重困境。因此,引入以数据整合、关联挖掘和智能预测为核心的大数据侦查技术,并非简单的工具升级,而是回应此类新型犯罪治理需求的必然选择。其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破解传统侦查模式的瓶颈
随着“养老型”非法集资犯罪日益网络化、隐蔽化,传统依赖因果链条的侦查模式已难以满足新型犯罪治理需求。传统模式遵循“线索—证据—结论”的线性逻辑,侧重于案发后的事实还原与证据固定,但面对跨区域操作、虚假信息传播及资金伪装,其反应速度与识别精度均显不足。相较之下,在“数据驱动”侦查模式中,通过对海量、多源、异构数据的整合清洗与关联分析,实现从“因果推理”向“关联建模”的转变。侦查人员利用行为画像、模式识别、社交图谱等大数据分析工具,在犯罪行为还没有完全暴露之前,从复杂数据中捕捉潜在风险特征,提前识别高危主体与异常交易,推动侦查重心从“事后反应”向“事前预警”前移,从而提升对新型犯罪的主动发现能力与整体治理效能。
(二)实现犯罪模式的智能识别
“养老型”非法集资犯罪具有高频交易、话术诱导、盲目跟风等特征,导致依赖人工经验的传统排查模式难以在早期有效识别。技术赋能的本质在于借助机器学习等人工智能方法,从历史案件和金融行为中自动提炼风险规律,进而实现对新增数据的智能预警。以梯度提升树(XGBoost)模型为例,该模型凭借其高预测精度与高效训练性能,已被广泛应用于金融风控场景。中国人民银行 2024 年案例显示,该模型对异常企业的识别准确率达92%,较传统规则引擎提升40%。通过特征重要性分析,XGBoost 能够精准定位 “虚假宣传”“频繁股权变更” 等关键风险指标,并可在资金断链前 6 个月发出预警。此外,多维度数据融合正成为提升防控精准度的重要路径。常州市公安局依托 “超融合” 警务实战平台,运用社会网络分析(SNA)技术构建 “重点人员—场所—时段” 三维预警模型,实现对潜在风险的精准画像与早期干预,该应用使得寻衅滋事案件处置效率提升 50%。
(三)推动侦查模式智能化与前瞻化
技术赋能不仅是侦查效率的提升,更是侦查思维的系统性转型。实时数据监控、动态预警模型与智能算法的深度融合,使得侦查机关能够在海量信息中捕捉异常信号,在案发初期精准锁定核心涉案人员与关键资金链路。例如,浙江省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搭建的经济犯罪预警预防体系,通过评分模型对辖区内公司进行风险计算,自动推送预警信息。该平台曾对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发出风险评分超30分的预警,民警立即通知辖区派出所实地核查,发现该公司虽规模较大但员工仅6人,平日中老年人聚集较多,存在非法集资风险,随即将其纳入监管并通报相关部门,成功实现了风险的前置干预。这种数据驱动的前瞻性能力,推动侦查工作从被动应对走向主动防控,从碎片化信息分析转向全链条治理,可有效推动“养老型”非法集资犯罪侦查进入智能化、精准化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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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驱动“养老型”非法集资犯罪侦查的实现路径
(一) 线索发现:多源数据融合与动态监测
(二) 证据固定:全链电子取证与智能校验
“养老型”非法集资犯罪证据固定一直是难点。此类案件证据类型多样,包括电子化的资金交易记录、网络传播资料,以及合同协议、转账凭证等,来源分散、形态各异,加之电子数据易篡改、易灭失,对取证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建立全链电子取证体系,是破解证据固定难题的关键。 通过统一的数字取证框架,将社交平台、电子支付系统、云端数据库等渠道的证据信息进行全面收集和安全存证,确保证据保存的连续性与可追溯性。北京等地在电子数据集中保存方面已有成熟经验——北京市档案馆建成的数字档案室系统,具备在线接收、自动整理归档、智能化管理等全流程功能,打通了数据交互壁垒,其业务模式和接口标准对公安机关建立电子证据集中管理平台具有借鉴意义。同时,引入智能化证据校验机制,能够提升取证效率与证据质量。 目前,湖南省在这一领域已有实践探索。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运用区块链技术核验电子证据,通过“芙融智审平台”对存证的电子合同进行在线核验比对,有效解决了电子证据易被删除篡改、难以保存的问题。这一技术路径同样适用于侦查取证环节——将区块链存证技术嵌入电子证据采集流程,确保数据从生成到固定、从存储到移送的全过程可溯源、不可篡改。
在资金数据的处理上,结合“金析为证”工作规范,将资金分析成果依法转化为鉴定意见,使其具备刑事诉讼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与关联性,从而打通资金分析从“数据”到“证据”的“最后一公里”。
(三) 资金追踪:循“数”追踪与“金析为证”
资金追踪是穿透“养老型”非法集资迷雾、锁定核心罪证的关键。此类案件资金流转复杂,往往涉及多个账户和层级,传统审计在分析效率与司法证明力上存在明显局限。鉴此,亟需依托“金析为证”,将专业分析转化为法庭证据。
一是构建定向识别模型,穿透“养老话术”伪装。在虚开增值税案中,资金分析技术通过对交易对手、资金回流的精准识别,已形成成熟的异常交易筛查模型。兰州公安机关侦破的某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中,专案组穿透7级资金流转层级,绘制完整犯罪网络图谱。借鉴这一经验,针对养老型案件中“养老服务费”“床位预订金”等欺骗性交易附言,鉴定人员可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对交易对手年龄结构、交易频率、附言关键词等进行多维挖掘,精准筛别伪装性收款记录,清晰还原“以养老为名、以归集为实”的资金池路径。
二是实施穿透式图谱追踪,锚定“非法占有目的”。运用资金图谱技术对涉案资金逐层穿透,呈现资金最终去向——是投入养老项目建设,还是用于高额返利、个人挥霍,或是流向关联公司空转。通过出具鉴定文书,为准确区分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供客观依据。山西省高院审结的一起“投资养老公寓”案中,资金穿透分析发现募集资金仅不足30%用于项目,其余被挥霍或转入关联公司,结合虚构土地审批事实,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定罪。
三是推行全流程自主鉴定,压缩证据转化周期。由公安机关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独立承担从数据归集、清洗建模到出具鉴定意见的全链条工作,可以摆脱对外部审计的依赖。通过明确数据清洗规则、分析模型参数、报告生成流程及各环节时限要求,不仅能缩短证据获取时间,还能有力提升整体办案效率。这一模式赋予“养老型”非法集资案件侦查“自证”能力:在资金链断裂、嫌疑人“零口供”、外部审计滞后的困境中,公安机关能够独立完成从资金溯源到证据固定的闭环,将证据转化周期从“月”压缩至“天”,使资金分析成为侦查中的关键环节。
综上,“金析为证”在“养老型”非法集资案件侦查中的深度应用,实现了从“数据”到“证据”再到“追赃”的全链条赋能,为数字经济时代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精准打击提供了路径。(因篇幅影响,已省略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