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黄金预订价”一事愈演愈烈,最近又有几家料商跑路,距离上次粤宝鑫跑路过去了快一个月,暴雷事件还没有止息的尽头,9月吕律师曾经写过文章( 黄金暴涨但水贝有老板跑路?归案后要负这些刑责! )来介绍黄金预订价这套模式的来龙去脉,同时初步剖析了一下这件事的法律责任。
十一假期回来之后,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发布了行业警示函,警示函指出“司法机关在我市水贝片区相继查处了三家黄金珠宝公司。经查,这些公司以经营黄金为名,实际通过线上平台开展‘非实物黄金对赌’业务,其行为已涉嫌构成开设赌场罪。目前,相关公司负责人及骨干成员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人员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那为什么是开设赌场罪,而不是其他罪名?如果定开设赌场罪,对料商和非法期货受害者各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什么是开设赌场罪?
开设赌场罪,指的是以营利目的,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
开设赌场营利包括两种方式:一是开设赌场者不直接参加赌博,以收取场地、用具使用费或抽头获利;二是开设赌场直接参加赌博,如设置游戏机、老虎机等赌博机器或者雇用人员与顾客赌博。
根据我国刑法第303条第2款“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们常见的赌博是在民房、棋牌室或私人会所里,几张麻将桌、扑克牌桌整齐摆放,桌上有筹码和现金(转账也很多),组织者在一旁收取每局一定比例的“水钱”,还安排人员望风,参赌人员围坐一桌,神情紧张地盯着牌面,时不时传来输赢的吆喝声。
此外,一些不法分子搭建专门的赌博网站或开发赌博APP,用户通过注册账号、充值资金获取虚拟筹码,参与赌球、赌马、网络麻将、棋牌等多种赌博活动,网站上实时更新赌博赔率和结果,还设有专门的客服人员处理充值提现等问题,组织者通过抽头、收取手续费等方式盈利,其隐蔽性强,涉及范围广,资金流动也较为复杂。
随着网络直播兴起,常人看来比较刁钻的一个案例是,直播平台某鱼CEO陈某杰被定为开设赌场罪。因平台内主播利用“粉丝福利社”抽奖,导致与组织赌博扯上关系,2017年3月至2020年9月间,“某某久户外”、游戏主播“金某某Doxxx”等主播以“一个办卡五万带回家”等话术吸引观众,观众花费6至10元购买指定道具参与抽奖,中奖后可获得现金,期间共组织抽奖4267场次,442万余人次参与,参赌资金近1.2亿元,陈某杰作为平台负责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依法逮捕,此案也成为公安部督导办理的全国首例直播平台涉赌案件。
从普罗大众能接触到的案例到比较刁钻的案例,很难推演出来,为什么这种非法黄金期货交易会成为开设赌场罪。
二、说好的非法黄金期货怎么成了开设赌场?
针对“黄金预订价”这一模式被定为非法黄金期货的逻辑在于:
一是采用了标准化合约 ,比如多少钱、多少克黄金起投,初始定金是多少,都有一个统一标准,方便用一个格式合同进行统一管理。这种设计符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条对“标准化合约”的定义,也便于在市场上流通交易。
二是将 定金 异化为保证金 ,仅仅需要很少量的资金就可以预定一公斤黄金,比如说流行的一万元、两万元预定一公斤黄金。在这里面,这个所谓的定金其实质就是一个期货里面的“保证金”的概念,只需要交纳保证金就能交易,如果保证金比例不足的话,还会实时提醒补充保证金,当保证金低于一定限度还会造成对客户的保证金进行清算的后果,这个实质上是期货里面的“爆仓”。这意味着要加杠杆,以目前水贝黄金的价格(920元/克)来看,这实际上是加了90、40多倍的杠杆。
三是不以实物交割为目的 ,仅仅通过“预定”行为就可以享受实物黄金涨跌带来的收益,而且是通过杠杆放大的收益。但是否交割实物,不是料商与玩家关注的重点。
四是采用集中交易模式, 同时向多位客户提供统一的交易价格(基于融通金平台)、交易规则和交易时间,并接受他们的买卖指令,这实质上构成了组织化的、非法的集中交易场所。
其实从表面上看,“黄金预订价”是非常符合期货产品设定的逻辑的,但由于没有相应的资质牌照,属于是非法期货,需要用非法经营罪来规制。
但为什么从非法经营演变成了开设赌场了?
其实是因为有些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存在一些更深层次的问题。
一是宣传引流人员拉人头简单粗暴, 这些公司的前端引流人员在社交媒体上进行引流,宣传时以简单粗暴的猜涨跌来宣传,类似于在赌场押大小,赌输赢。这种将期货复杂性概化为简单粗暴的买涨买跌,很大程度勾起了玩家的赌性。
二是交易结果具有射幸性, 很多玩家在参与这个模式时,仅仅是被利益诱惑,实际上并没有对自己的风险有一个预期管理。进入这个市场,就是为了投机,赌把大的,赚笔快钱。
长期来看,金价的上涨或者下跌趋势或许有迹可循,但是短期内的金价波动非常难以预测,因为杠杆一般都开的很大,目前很多都是40倍、90倍的杠杆,也就是说投资者如果买错了方向,只要金价波动1-3%,就有可能“爆仓”(爆仓波动范围🟰1➗杠杆倍数✖️100%,比如玩家猜涨,在40倍杠杆下,金价下跌2.5%,玩家就会爆仓),而一旦爆仓,就意味着玩家的本金归零了。
金价短期在3%这个幅度内波动是完全有可能的,因此这套玩法就变成了下面这套模式。
在公安机关看来,这可能属于一种变相的押大小的行为,客户盈利与否完全依赖市场随机波动,符合赌博行为 “射幸性” 的特征。
三是料商以此来营利、抽头渔利 ,很多料商实际上是客户的对手盘,料商在与客户做“零和博弈”,并以此来营利,此外,很多公司在做这个事情的时候,收取点差,过夜费,可能被认为是赌场的抽点,这都是开设赌场营利的表现。
除了理论上的原因,还有一些实践中的原因。
但笔者认为,将此类模式作为开设赌场罪来定,有很大的辩护空间,不应一概而论机械司法。
而且,目前仅仅是以开设赌场罪来立案,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最终还是要经过法院判决认定,因此,我们可以让子弹再飞一会儿。
三、参与“黄金预订价”的受害者还能追回损失吗?
受害者挽回损失的途径分为两种:
一是民事起诉,这适用于有比较完整的证据,存在被认定为非法期货的可能性的案件,而且目前黄金料商并没有跑路的情况。关键在于尽快做好合同、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的留存,尽快到法院起诉,进行财产保全,避免日后暴雷导致料商资金链断裂,难以挽回损失。如果自己起诉有困难,可以找专业的律师想办法。
二是刑事报案,如果黄金料商被定为非法经营罪或者诈骗/合同诈骗罪,这类“黄金预订价”的受害者大概率可以获得赔偿,当然前提是黄金料商还能凑出来钱,退赔也是黄金料商减轻刑期的重要条件。
比较有意思的是,如果黄金料商被定为开设赌场罪,那么理论上,参与“黄金预订价”的受害者反而变成了赌场的赌客,依照我们国家的法律,赌资是要被没收的。虽然很多玩家是抱着赌一把的心态来玩的,但是并没有认识到“黄金预订价”是一种赌博形式,这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现实问题,留给各位思考,如果大家感兴趣,我们也可以再写写。